天明集录 熊掌


正义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段文字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中学的时候都念过,这篇文章的题目呢,当年在课本上取前五字:“鱼我所欲也”,此文出自《孟子 告子上》。

《孟子 告子上》这一篇中主要记录了孟子和另一位,算是他的徒弟,告子的几次辩论。告子此人,没有留下如《孟子》一样的一部专书,实在是可惜,不过这也算是春秋战国的一个特点,譬如另一位极重要的先生,杨朱,也是没有留下专书。更传奇的是鬼谷子,也没有什么像样的著作。鬼谷子先生纵横捭阖,交出了不少闻名诸侯的人物,现在传说是他的弟子的有庞涓,有孙膑,有张仪,有苏秦。《史记 张仪列传》说:“张仪者,魏人也。始尝与苏秦俱事鬼谷先生,学术,苏秦自以不及张仪。”后来苏秦:“六国从合而并力焉。苏秦为从约长,并相六国。”也算是声势浩大。不过苏秦到底是“不及张仪”,最后赢的,还是连横。这一段算是跑题,诸君勿怪。

“正义”一词,并非现代有之,其著者有《毛诗正义》。《毛诗正义》者,是注疏也,如《水经注》。其注者奉唐之太宗之命为注五经,是《诗》,《书》,《礼》,《易》,《春秋》。其注《诗》者,传据王德韶,齐威诸人之手,由孔颖达总成。其取“正义”者,是为梳理百代之论,成一统之言。此注成于唐,终唐一世,未有疑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经部 诗类》:“《诗》有四家,毛氏独传,唐以前无异论,宋以後则众说争矣。”。又云:

陈统作《难孙氏毛诗评》,又明郑义(并见《经典释文》)。袒分左右,垂数百年。至唐贞观十六年,命孔颖达等因郑笺为正义,乃论归一定,无复歧途。毛传二十九卷,《隋志》附以郑笺作二十卷,疑为康成所并。颖达等以疏文繁重,又析为四十卷。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

可见此“义”于此,是煌煌之声,一总百家之言。

“正义”一词之“正”,在古书中常用作动词。事实上,“正”确实用作动词较多,如今也很常用,此举一例,如京剧中《红鬃烈马 武家坡》薛平贵唱:“在头上正正沿毡帽。”这里的“正”,有“扶正”之意。《说文》:“正,是也。从止,一以止。”此处有一颇为有趣之事,据《康熙字典》,正之古文有“疋”,此字是“是”字之下部。《说文》:“疋,足也。”又《字汇》:“疋,音雅,正也。”又《五音集韵》:“疋,之绳切,音政。古文正字。”如今疋字到底是念“政”还是念“雅”,就不得而知了。“正”,如《说文》言,是“从止”的。而其意,是“一以止”,意“止于一”。可这说回来,“正”和其根源,“足”似乎又没有什么关系了。《说文》方便了一条:“是也”。《玉篇》:“是,是非也。”也就是说,“正”其实是“非”的反义词。而如今用的最多的,也是此意和此意的延伸意。之于与其源之关系,未见明义,不敢妄言,愿有识者言之。

《周易 乾卦 文言》:“利者,义之和也”。又云:“利物,足以和义”。《说文》:“义,己之威仪也。从我羊。”这就奇了,《说文解字》是东汉许慎的作品,其意多溯其源。《文言》是孔子的作品,是春秋时期。如果接受《说文》为原意,则不免看出缺漏来,因为其中的转义是不见的。“义”,既然是言“己之威仪”,那么不免要看看“仪”字。《说文》:“仪,度也。”,而“度,法制也”。这又是何意?不免求《周礼 秋官》:

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爵,以同邦国之礼,而待其宾客。上公之礼,执恒圭九寸,缫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缨九就,贰车九乘,介九人,礼九牢。其朝位,宾主之间九十步,立当车轵,摈者五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再祼而酢。飨礼九献,食礼九举,出入五积,三问三劳。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缫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缨七就,贰车七乘,介七人,礼七牢。朝位,宾主之间七十步,立当前疾,摈者四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祼而酢,飨礼七献,食礼七举,出入四积,再问,再劳。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侯之礼。诸子执谷璧,五寸,缫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斿,樊缨五就,贰车五乘,介五人,礼五牢。朝位,宾主之间五十步,立当车衡,摈者三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祼不酢,飨礼五献,食礼五举,出入三积,壹问、壹劳。诸男执蒲璧,其他皆如诸子之礼。凡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小国之君,出入三积,不问、壹劳,朝位当车前,不交摈,庙中无相,以酒礼之,其他皆眡小国之君。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其大夫士,皆如之。

“仪”原来是为了方便分清楚要用什么礼的。那么“义”也就清楚了,是方便分清楚自己用什么礼。“义”既然是自己可以使用的“礼”,那么分清楚自己的礼,就叫做“正义”。“义”只有分清楚了,才算是“正”。不过《周礼》一书,成之战国,虽有非周之礼,其意溯源,未见偏差,故用以正。

清楚了这个意思,那么“义”字就豁然开朗了。《容斋随笔》:“仗正道曰义,义师,义战是也。众所尊戴曰义,义帝是也。”何谓“仗正道”,若以溯源论,是正礼也。何谓“众所尊戴”,以溯源论,是尊礼正者也。所以孟子曰:“舍生而取义者也。”又《史记 仲尼弟子列传》:“子路曰:‘君子死而冠不免。’遂结缨而死。”此义也。

儒者讲“仁义”,文天祥《绝笔自赞》:“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即可见“义”比“仁”更加容易一点,也更加宽容一点。从子路即可见,子路舍生取义,可谓“义”也,而《史记 仲尼弟子列传》中则记了这样一则:

季康子问孔子曰:“厓求仁乎?”曰:“千室之邑,百乘之家,求也可使治其赋。仁则吾不知也。”复问:“子路仁乎?”孔子对曰:“如求。”

季康子问:“仲由仁乎?”孔子曰:“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不知其仁。”

冉求,子路,仲由,都可谓义,因为无论是治千乘之国,还是治百乘之家,都可以具其礼,然而是不是仁,孔子却直言“不知”。

见《汉书 董仲舒传》之《举贤良对策》云:“夫仁、义、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然而这五常之道,确实递进而并非对等,信极则知,知极则具礼,礼具则及义,义尽则近仁。《论语 阳货》: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 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我以丧问孔子礼,这是极其智而不近礼,所以孔子说:“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缪传

《史记 项羽本纪》:“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陆游《金错刀行》:“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陆放翁是个好诗人,余时常念其《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诗,抄录如下:

僵卧孤村不自哀,
尚思为国戍轮台。
夜阑卧听风吹雨,
铁马冰河入梦来。

又《示儿》:

死去元知万事空,
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
家祭无忘告乃翁。

此处之“楚虽三户能亡秦”若结合后句“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看,是用《史记集解》说:“楚人怨秦,虽三户犹足以亡秦也”。或从《史记索隐》之韦昭解:“韦昭以为三户,楚三大姓昭、屈、景也”。而《史记索隐》用:“左氏“以畀楚师于三户”,杜预注云“今丹水县北三户亭”,则是地名不疑”意。,《史记正义》注:“服虔云“三户,漳水津也”。孟康云“津峡名也,在鄴西三十里”。括地志云“浊漳水又东经葛公亭北,经三户峡,为三户津,在相州滏阳县界”。然则南公辨阴阳,识废兴之数,知秦亡必於三户,故出此言。後项羽果度三户津破章邯军,降章邯,秦遂亡。是南公之善谶。”所以“三户”者,地名无疑。

《史记 项羽本纪》:“当是时,秦嘉已立景驹为楚王”。景氏一族,世代仕楚,按韦昭解,与昭,屈为楚之三大姓。去《楚世家》中一翻便知:

昭氏凡入二人:柱国昭阳、昭雎;
屈氏凡入四人:将军屈完、从者屈固、大将军屈匄、大夫屈原;
景氏凡入二人:将军景缺、将军景阳。

此三氏八人,皆立不世之功,辈出贤才良将,故世世为楚宦。然而这个“景驹”却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韪。因为这个楚王名不正,名不正则言不顺,何谓名不正?《史记 楚世家》:

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

楚,熊氏,所以名不正。故《史记 项羽本纪》云:“於是项梁然其言,乃求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从民所望也。”或言此王名“孙心”,是大缪也,项梁所立,乃楚怀王之孙熊心。

《史记 越王句践世家》:“吴既赦越,越王句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於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句践反国,是越王,可以尝胆,未必卧薪。且文章前后,未见“卧薪”句。卧薪尝胆,见苏子《拟孙权答曹操书》:

仆受遗以来,卧薪尝胆,悼日月之逾迈,而叹功名之不立,上负先臣未报之忠,下忝伯符知人之明。且权先世以德显于吴,权若效诸君有非常之志,纵不蒙显戮,岂不坠其家声耶?

而苏子也未明示此卧薪尝胆用句践典故。蒲松龄自勉联

有志者,事竞成,破斧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此联尤为后人所传诵,窃以为世人缪卧薪尝胆于句践由苏子始,而于聊斋先生时,早已盛矣。

缪传之事,常颠倒生死以致有心者成事,如《史记 陈涉世家》:

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

公子扶苏赐死,世所鲜闻,故可以混淆视听。而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且世世为楚将,焉能助公子扶苏。又

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陈胜非楚之王族,且非大姓,其名则不正,何以言“陈胜王”。又

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

陈涉自立之为陈王,而号为“张楚”,此又一缪误,而乘秦末之乱,足以惑人,而后章邯破陈,项梁、项羽举事,众乃不信假王,立楚怀王之孙熊心为楚怀王。而陈涉一举而天下动,六国遗孤,天下豪杰,揭竿举事,溯其源,皆“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之功。

此缪传之事并非一例,见《三国志 蜀志 先主传》

二十五年,魏文帝称尊号,改年曰黄初。或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追谥曰孝愍皇帝。(先主)即皇帝位於成都武担之南。

而《三国志 魏志 文帝纪》言

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以天子之礼郊祭,上书不称臣,京都有事于太庙,致胙;封公之四子为列侯。

此昭告天下之事,非刘备之所不能闻,而是借汉帝之假死,使正名能即皇帝位。而群雄逐鹿之时,蜀据荆、益之险,若正之以汉帝之尊,是伐异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