阔别课堂大约四个月之后,重返课堂,感觉颇为不平常。
是高兴?是忧虑?紧张?是纠结?应该说都有一点,但却又不全面。这就有趣了,倒是应该探讨一下这复杂情绪下的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再一次上课的时候,模式已然大不同,要找教室上课,要用英语同老师口辩。不会?那只能吃些有趣的,似乎还有点甜的哑巴亏了。
第一堂课是所谓的Grammar,老师是一个叫做Manomohan的年纪颇大,有个超级啤酒肚的先生。此君好开玩笑,自然是观念问题,我的观念到底与这异国的观念不同。课堂是颇活泼的,老师也是颇有趣的,本来枯燥之Grammar课便明显的活起来。第一堂课,首先立意,外国叫做Introduction,名为导论课。
这课不教别的,出去做学生的介绍自己外,字里行间,便多了老师的几分期许。老师问我,你为什么来这?我说没什么原因。老师说,世界上所有事皆有原因,我低头默然了5秒钟,发现这虽如同玩笑,却也不乏是真理。毕竟人做事总是要有动机的,无论高尚还是卑劣,有出发点,有做的事情,便是有了原因。
老师举着书说,这本书就是个向导。所谓Guide是也。英文之所谓向导,不过是简易读本而已。所谓简易读本,便是如杂烩,啥都有,啥都没有,若是吃上一碗,发现不能足口腹之欲,这算是向导。
最后当然便有了从小到大一直所提的话题,叫做坚持。每天读英文15分钟,每天听英文15分钟,逐渐累加,老师说不出2月,必见成效。似乎别人说的时候我也没怎么关注,这次却联想到了柏拉图这位西方世界的老圣人。想传苏格拉底老先生让班上同学往后甩胳膊,几个月下来,就柏拉图坚持了,撒没撒谎咱不知道,但总之柏拉图是成了哲学家,这胳膊甩的值。
后来诸如此类的实验被加上某些学习的目的性之后便成了如今最普遍的一种修习方法,坚忍。
第二堂课是位名作Adeline Louis的女先生。此先生已然老态龙钟,不过双眼中的精神却是健铄。一人之命垂垂老矣并非可怕,而眼若混沌无神则真为待死之人。
先生是个蛮热情的人,虽然脚力已经看出来有些费力,而其双唇两碰则仍是滔滔不绝。课文中有个问题,我举手相问,先生径直走过来便讲。听是听得懂的,而那股子气场登时让我明白了我眼前的先生不是凡人。先生比我矮许多,却觉得似乎高大起来,而这股子气场,并非是说的如何清楚,如何明白所建立起来的敬仰,而根本是一种携在身上的气场。
明日还有两堂新课,便是如何?便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