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着指头想


经过了很多星期,《时间简史》告一段落了。有什么意义呢?我问了问自己,答曰:我得想想。不过,做什么事情,尤其是这种科普的大好机会,若是在想一想有什么意义的话,恐怕脑子里又要有开不完的会了。在写完《文学理论》的那篇长一点的文章以后,发现自己变得抽离起来了。什么意思呢?会有很长时间时不时的就转到其他其实并无意义的事情上。而这个无意义,是有害的,是要想一想的东西。

对于个人心情什么的,也绝少去写了,给的理由是因为要有计划去做,不过,沉溺在这一个那一个的写作计划,猛然抬头,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面目看不清了。这一度的颓废,让我赫赫然有一下回到解放前的趋势,幸好地,遏制住了。如今做不出文字来,大有先生说的好,什么作文,不过是一篇字而已。我细细的想了想我高中时的作文练习,赫然也觉得不过是一篇字而已。说实话,如今的自己,似乎已经成了一个老油条,而我这根油条则洗去了青春少年的气息,慢慢的,把一身理性的油抹在自己身上,至于人味儿呢,有是有的,不过得剖开这根油条,里面有几个空洞,里面有点人味儿。

最近开始学习相对论了,而量子物理的方面,由高人推荐了一本极好的书。两本书,一本中文的,一本英文的。写的都美的惊人。讨论相对论的,名作《相对论导引》,由我看起来,不像是系统的书(尽管其很系统),倒像是一个个有意无意写起来的小短文堆起来的文章,循序渐进,别有深处。而量子物理方面的Feynman Lectures on Physics则更是令人叫绝。起初,我只是仅仅知道费曼这个人,美国的物理学家,参加过曼哈顿计划。但其书,则没有拜读过。其生平,则除了上述之外,一概未知。偶然在论坛上,看到一篇关于费曼的文章,而这个时间,恰好在我知道这本书之后,和要阅读之前。我略略上网搜了一下,其传奇之经历让我觉得羡慕和钦佩。就在大约两周以前,我开始了阅读。我本以为,如同搞学术一样,讲,我就听,看见重点,我就记。不过,即使到现在,我已读了两章,仍然有时不能自已,手中的笔忘却了要在纸上写下什么。书,能写到这般田地,此人,绝非常器。

我的专业是计算机,按说,如果是读书,也应该以计算机的文献为先,何以现在开始了物理的阅读?其中不可避免的一个原因是和《时间简史》有关,《时间简史》让我有了验证理论的冲动。其次,不可避免的,也有一些虚荣心在作祟,毕竟,说起来自己是搞过相对论和量子物理的人。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物理之广博,与各门学科均有联系,而物理学的思考方式,也与哲学大有关系,尤其是近代物理,更能让一个人的思想活跃起来。如果说这些理由真的有限冠冕堂皇的话,那就接着冠冕堂皇去吧。

刚才看完了哈佛大学的公开课《公正:该如何是好》,这是我下载到整个系列之后首次全部看完。我想,之后的生活中,我还会一次又一次的看它。这是一门政治哲学课,没有枯燥的哲学讲解,没有照本宣科的先生,只有一场又一场的讨论,一轮又一轮的思考。我仿佛这24节课中看到了那些先辈政治哲学家们的雄论的身影。主讲的教师,是哈佛的名教授,迈克尔·桑德尔。在这门课上,他说,哲学的一大功能是让熟悉的生活变得陌生起来,而一旦陌生了,就永远不会变回来了。这才是哲学的根本目的,也是这个词被创生出来时的目的——爱智慧。他又说,也许,我们提到的问题在这堂课上解决不了,甚至永远无法解决,因为先辈的政治哲学家们花了几千年的时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不能凭借这门课去解决。而为何还要去解决?为何还要去思考?因为我们根本就生活在这些答案中。我们的公开生活,我们的私人生活,都在这些答案里。这似乎有些像影子一样跟随着,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到。

但吾人苟思及独断论者之顽固不化、大言不惭、以及其坚拒以任何批判裁抑其主张,则除使另一方与之有同等资格之大言与此一方之大言相冲突以外,实无其他可采之途径,在此冲突中,所期望者,在由论敌之抵抗,至少能使理性爽然自失,对于自身之矫妄主张有所怀疑,而愿倾听批判也。但一任吾人只安于此等疑点,因怀疑理论而推崇信仰及自承无知二者,为不仅对于独断论者之自满对症发药,且又为终结理性自相矛盾之正当方法云云,则实为一无益之举,绝不足以克服理性之不安者也。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

这是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摘录的文句,也是这先生上课时所引用的。我在听到这话的同时,则觉得浑身发麻,一句绝不足以克服理性之不安也彻头彻尾的震动了我。

我是喜欢我的国家的,甚至有些民族主义。自然的,爱国家的通常都有一些民族主义色彩,因为失去了民族,在某种程度上也就被孤立了,也就没有了爱国主义之论。但我再审视中国的时候却不这样看了,很多的时候是因为我看不清了。我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而解决的方法,对于我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原先能够做的抉择现在只好把材料放在一起,比来比去。这也是为何我最近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要读书,想要整顿自己思想的原因,重读哲学,而让理性的光辉绽放出来。

前几日,我在Grammar课上答老师问,说在10年之后,我必然能成为科学家。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不知我是否没有过大脑,但真的很仓促。我今年18岁,若不出所料,至少纯粹学习的路还有10年,那时,我28岁。就要真的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了。28岁,我毫不怀疑我那时的能力要比现在强出千百倍,而且我的思辨,我的理性也会更加强大,我的内心会变的比现在更坚毅,但,成为这一个领域的顶尖人物,我却仍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前几日读到报社对顾森的一篇采访,在那篇采访里,提到了他在北大休学之后的那句仿海子的话:从今天起,做个理性的人,读书,思考,挑战上帝。而在上帝面前,我却显得软弱无力。我是个信仰科学的人,信仰科学的人和信仰神的人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存不存在一个绝对者。信仰科学的人注定要翻遍千上万水去寻找那片叫真理的地方。而信仰神的人则简单的多,将这片称为真理的地方称作神赐。从前,我只是个简单的无神论者,抱着基础科学知识,去驳斥有神论者。而如今,我便不把这件事这样简单的看了,因为我已身处真理的最本源,而我要反对的是,在这个本源的基础上,推翻掉由上帝等神所带来的本源,而我手头的工具,甚至不够在那座神像上留下印迹。

说了这么多,一言以蔽之,无限蛋疼。

趁此时机,我倒是想做些分析,题目来自于《公正:该如何是好》的最后一场讨论:同性恋婚姻。其实,讨论的内容早已不仅限于此,我也并不想围着这个东西打转。而是从我自己的分析角度出发进行的一场分析会。

婚姻的形式,无论中外,都是以男女婚姻为主。所以首先要来探讨的是为什么从古至今婚姻的形式绝大多数都是男女婚姻。首先,自然要先回到史前时代,像如今大多数的动物一样,交配行为实际上是带有很强的繁殖目的。在大家技术都差不多的年代,“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恰好的反映在种群数量上。但是人不一样,人最终进化成了人,从普通动物的队伍中脱离出来,变成了高级动物。但即便是脱离了出来,种群数量仍然是最关键的部分。这部分的论述在人类学家对原始社会的考察中已是明证。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那个时代已经产生了同性恋倾向,但是,这种倾向在浓厚的生育空气中是一定被压制下去的。这在生理方面和原始的社会方面都能够证明。然而,当人类稳住脚跟,过渡到一个相对完整和发展的社会结构的时候,生殖的地位虽然有所降低,但是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首先,这种观念来自于传统,这是不可避免的。第二,在生产工具还没有发达的时候,人力仍然是重要的生产力来源。对于传统,让男女婚姻制度有了道德和神学基础。作为生产力的主要来源,是社会的基本诉求。这两道枷锁会压抑同性婚姻存在的可能性。

《全球通史》说,生产革命能够带来人口爆炸,这是毫无置疑的,历史已经明证,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到铁器时代,人口在不断的爆炸式攀升。更不用说三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影响。但,另外有一点是,生产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弱化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反之,利用效率极高的机器,人们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也就是说,在现代社会,作为主要的生产力来源(主要指产生可利用的物质资料),已经破产。但道德和神学的基础是不可磨灭的,尤其是今天,无神论者几乎和有神论者一样多的状况,这种对抗更加激烈。为什么同性恋者群体会变成一个不得不去关注的问题?因为对于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传统也在时代的进步中被弱化着。社会空气中允许存在这样的事情,而这种形式也进一步发展壮大,以至于成为了一个不得不着手解决的问题。到此为止,我想我解释清楚男女婚姻存在的原因和同性恋问题的出现的原因了。

其次,我们要来审查婚姻制度是否必要。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是要看存在的目的。如果一个制度的存在是没有目的的,那么也就失去了其存在性。那么,固定的私人关系有什么目的呢?仍然要退回到以前,当我们还只是群居,没有形成社会的时候。那时候,因为主要是繁殖,所以长期稳定的性关系是不存在的,反之,是争夺配偶的规则。而形成社会之后,就有了初步的规则,但是仍然没有长期稳定的性伴侣。即婚姻制度还没有产生。那么婚姻制度为什么会产生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止是仅以繁殖为目的,因为如果婚姻制度的基础仅是这个的话,那么根本不必要产生这样一个制度。除了繁殖这一目的之外,人和人之间的亲密感,道德感也在起作用。但是根本的还是人类群居的天性在起主导作用,文化只是用来修正这个作用。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历史上,作为制度,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都曾经出现过,而为了所谓的人权平等,才有了今天法定的一夫一妻制。事实上在讨论婚姻制度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性别的问题,也要考虑到参与进婚姻的人数的问题。一夫多妻,或者是一妻多夫,说到底,其中有所谓权利的或荣耀的象征,这一点在中国古代尤其有显现,周朝就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等级能娶多少位妻子。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来明确讨论婚姻存在的目的了。首先,到目前为止,作为繁殖的功能,对于婚姻本身已经影响很小。也就是说,由性别所主导的婚姻论破产。那么,建立在特权阶级上的一夫多妻制或者是一妻多夫制在制度上被消除,剩下的是非特权阶级基础上的一夫多妻制或者是一妻多夫制。那么,现行的婚姻制度,至少在跟谁结婚,跟那个性别结婚的方面可以说趋于越来越无用的趋势。但,法定的婚姻制度不仅要解决跟谁结婚的问题,更要解决结婚后的问题。那么,解决结婚后的问题,现行的婚姻制度是否就真的有必要呢?因为,婚姻制度的法定,不仅是传统婚姻制度形成的需求,更是用来解决婚姻中出现问题的武器。那么,是否有必要有这个武器呢?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权利一共有三个,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其他的权利,都是由人类社会依从道德标准而制定的,而道德标准又依从于统治阶级。而在民主社会之前,统治阶级都是特权阶级,都是少数,其道德标准的一部分并不具有普适性,或者换句话说,不具有可操作性,有的甚至侵犯了上述三个最根本的权利。那么,按照当代社会的标准,在民主社会里,从我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婚姻制度对于在婚后生活的问题处理中原则上是不必要的,如果真的需要这么一部法典,也是一部解释型的,而不是一部规定了新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典,因为对于夫妻双方,在互相平等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上述三大根本权利进行问题的处理和划分的。至此,我想我说明白了婚姻制度的无必要性,但是碍于文化,宗教等因素,婚姻制度的存在又是必要的,但其影响确实愈来愈低的。这在历史中已经得到了明证。自19世纪起,浪漫主义的兴起,让婚姻更加走向了自由和文明。

不妨再走的深些,既然婚姻制度本身是无必要的,那么,国家是否应该认定,或者裁定合法婚姻关系?我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婚姻本身所创立的是一个基础的社会单位,家庭。其正当的权益是应道予以保护的。也应该约定在婚姻过程中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作为解释型的。当今,最突出的问题是婚姻双方的性别问题和人数的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从我的角度出发,我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而不是立法对此限制。说到这种家长式的立法。不妨再来讨论一下没有讨论到的对婚姻制度起到很大影响的环境问题。在19世纪以前,不仅是在中国,印度,而且是在大多数国家,普遍的存在包办婚姻。那时并没有婚姻法,婚姻的法定制度的功能大多数是由父母和道德行使的(也许在中国帝王朝代的后期中有关于婚姻法的相关条目)。那么,这种方式为什么得不到更长久的存在?或者说是,为什么迅速的被削弱了,即使在今天的中国,印度等地,父母在婚姻中的角色仍然很重的国家,为什么这种风气也变得开放的很多?这是需要讨论的。我将其归因为新的历史轮替,无论在实用性上还是在思想上,这种家长式的指派在资产阶级发展壮大起来之后是必然归于灭亡的。首先在实用性上,在之前的特权阶级阶段,是有其实用性的,因为文化原因,很多的事情是年轻人所碰触不到的,也就只能依靠父母长辈来代劳的。但是时代的发展打破了这种情况,以前所看不到的事情现在都能看到了,也就更加有了自己的判断。其二,包办婚姻的衰亡实在19世纪存在的转折点,在这之前的不久,刚刚发生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生产力大幅度跃升,资产阶级的思想基础也由于自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得到了相当坚实的巩固,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是必然的。

好了,该到做结论的时候了。这段讨论最重要的问题我想已经回答了:婚姻制度是不必要的。在婚姻中,国家需要参与进来,但是仅作为保护婚姻的合法性为目的。在当今,我们可以预料到的是,由于文化,制度,宗教的原因,婚姻制度的不必要性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实施,而且,完全抛弃婚姻制度是一个理想化的方式,于是可以预料,婚姻制度在今后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还会得到进一步的削减,但仍会以一个比较重要的面目存在于世界上。

而真正解决这件事情的根源就是完全解决文化,制度和宗教的不合理性。假设上帝被证明存在或者神学被证明破产。那么,对于诸如婚姻这样领域的事情,就会得到进一步的解释,这一点,是因为消去了更多的影响因子和影响因素。